上上周,对刚出台的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(下称“意见”)做了部分解读。
梳理文件得出的内容大致有:流域治理、环境基建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、黑臭水体等工作应该会成为污水处理领域的是重点内容。
同时,小编也注意到,文件中还提到一句话,即“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,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。”
图源:生态环境部
很多水友在看完文章后,纷纷在后台留言:什么叫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?
小编也很好奇。
不过随着上周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召开,大家也许能对“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”有进一步具像化的理解。
1月23日至24日,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。
图源:生态环境部
会议确定,2024年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重点任务:
一是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。二是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。三是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。四是加大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力度。五是确保核与辐射安全。六是加强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和风险防范。七是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。八是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。
其中,第一项重点任务就是“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”。
《意见》第七章“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”中提到的美丽中国先行区,包括京津冀、长江经济带、粤港澳大湾区、长三角地区、黄河流域等5个区域。
这就意味着,以上提及的这些重点区域,首先会面临比普通城市更为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,包括但不限于标准、执法和监管等方面。
关于这点,早在2023年已渐露端倪。
会议上,黄润秋部长在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中就提到:
牵头拍摄2023年度长江经济带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,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查实一批突出问题。
指导长江流域19省市制定总磷污染控制方案,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
开展新一轮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
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交流机制
图源:生态环境部
而在第二项重点任务“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”中,也再次强调了重点区域治理的相关内容:
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;深入推进长江、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;深入推进长江总磷污染控制;持续推进黄河主要支流消除劣V类;深入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等等。
能够发现,比起2023年的“牵头”、“指导”、“开展”等用词,2024年的环境治理工作几乎都和“深”挂钩,一定程度上已经反应出加深、加严的势头。
另外,除了重点区域的加严环境治理,生态环境部对其他地方的重点领域、关键指标等水环境治理工作也做出了较为具体的方向指示。
重点内容摘录如下:
强化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,“一湾一策”实施海湾综合治理
组织实施重点排污口整治提升行动,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
深入实施城市(含县城)黑臭水体整治行动,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
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
做好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
在此阶段,引用黄润秋部长的话,就是要“实施一批标志性行动和创新性举措,打几个漂亮的标志性战役”。
环境治理重点工作有了,执法和监管也要跟上。
第六项“加强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和风险防范”和第八项“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”重点任务分别从执法、监管、标准、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方面为“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”保驾护航。
第六项“加强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和风险防范”中提到:
深入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,在省域督察中统筹流域督察
扎实推进督察整改,强化调度督促和盯办抽查,推动形成管理闭环
扎实推进长江、黄河......丹江口库区入河(海)排污口完成溯源整治工作
联合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
严肃查处环评、监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
强化非现场执法手段,开展执法稽查
第八项“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”中提到:
1)持续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。
2)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定,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法等配套法规规章等制修订工作。
3)加强生态环境标准管理,抓紧制修订农药、淀粉、石化、铀矿冶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。
要知道在2023年,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、全面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、山东锦华&江西展航环评造假入刑等等,无一不是开了环保行业“先河”的事件和行动。
再加上几部新的法律,以及一些“高得离谱”的地方排放标准。
如此一来,似乎对2024年即将实施的“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”,大家也可以猜测一二。
来源:生态环境部、网络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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